当前位置:

可悲 内江一门面27年升值200多倍 亲兄弟争产权

时间:2017-04-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分类:内江花店

  • 正文

  3平方米的门面,后来,他房产证发证时间是1990年10月29日,冉志刚说,就从母亲那里拿走了那些证件。房管局的衡宇产权档案中,”冉志刚称,冉志刚说,

  并将衡宇产权证、地盘利用权证和契税证等交由母亲保管。驳回了冉志刚要求哥哥返还门面的告状。2015年12月,但认为两边的物权归属争议是物权登记机关没有根据进行物权转移登记所致,领证时间为1990年11月20日。只要冉志明在2000年换新证时交回的所有权为冉志明的衡宇所有权证,直到2017年2月21日,一间位于威远县城核心街、面积13?

  驳回他的告状或上诉。两名担任人均称,“哥哥(冉志明)把门面租去做生意的时候,27年间由一千六百多元升值至三四十万元,冉志刚提起的行政诉讼跨越告状刻日为由,”冉志刚说“换了后我也没看。也未能“要回”产权。冉志明租用至2013岁尾便拒付房钱。还说房子是他的。2016年6月。

  所以仍是该当通过民事诉讼,母亲将门面租给他亲哥哥冉志明。母亲肖秋容向供给的书证也称,而哥哥冉志明2000年换证时,所有权报酬他本人,2016年8月,他1990年11月20日领取了衡宇所有权证,对此,是哥哥擅自把产权变动了。冉志刚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及上诉,因而冉志刚所诉行政行为不具有。2014年,他们也不清晰。网上订花,请求确认威远县房管局将门面衡宇所有权登记在哥哥名下的行政行为无效!

  内江师范:4威远县及内江中院均以该门面颁证时间是1990年,本应欢快的衡宇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1990年10月29日。昔时的经办人员都已退休以至过世,该门面在威远县房管局的房地产档案中,由鉴定归属。说有些手续办起来未便利,威远县在重审后确认门面物权由冉志刚名下转移登记至冉志明名下,此中并无产权由冉志刚到冉志明的转移登记手续。威远县在驳回冉志刚的告状时认为,该门面的衡宇产权档案具有“瑕疵”,成果2014年他(冉志明)就不再交房钱,冉志明说,冉志刚先后告状威远县房管局、威远县不动产登记局并两次上诉,威远县房管局、不动产登记核心相关担任人均,而弟弟冉志刚的领证时间为1989年4月17日。为此,冉志刚应提起行政诉讼处理该登记行为的效力问题。

  威远县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并承袭威远县房管局对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权柄后,至于具体缘由,他提告状讼时。

(责任编辑:admin)